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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本團推動社區美化公益服務十大績優單位評選暨表揚

實施辦法

 

一、活動目的:藉由公開、公平、公正之評選與表揚活動之辦理,  

以鼓勵及彰顯本團社會團務基層組織投入社區美化之公益服務所做之努力與成果,並為組織積極樹立學習典範,以提昇社會團務整體之績效,展現本團優質之服務能量與形象。

二、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總團部

三、協辦單位:本團各縣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四、參選資格:本團所屬各縣市社會團務基層組織(含鄉鎮市區團委會、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暨真善美聯誼會)。

五、評審辦法:

   (一)第一階段初選:各縣市團委會先行推選3~5名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針對所屬基層組織辦理推動社區美化之具體資料初審(內容期限自101年元月至103年8月)嚴格審查後,遴薦1~2個績優單位於10月1日前送總團部參加第二階段評選。

   (二)第二階段複審:由總團部邀請專家、學者及社會賢達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並請副主任擔任召集人,就各縣市團委會所送資料、文件進行審查及瞭解並評選出「推動十大社區美化公益服務」績優單位。若參加評選單位、資料內容尚未達學習典範及服務能量之十大評選標準,則擇優錄選若干單位,以資表揚。

六、評審內容:

   (一)社區美化服務具體成果(40%):

           1.社區美化前後之比較(20%)。

2.所融入文創之思維與作為(10%)。

3.長期營造之(清理、美化與人文營造)工作投入記錄(10%)。  

   (二)帶動之影響與成果。(40%)

           1.地方社政單位之肯定與實際資源之結合(20%)

2.與推動大專院校服務學習方案結合度(10%)

3.動社區居民之積極參與,共識之凝聚(10%)

   (三)成果之分享與報導(20%)

1.數位化之建置與分享(10%)。

2.相關媒體之新聞與報導(10%)。

七、頒獎與表揚:

   (一)獲選之績優單位由總團部頒贈每單位獎座乙面、獎金新台幣壹萬元,以資鼓勵。輔導獲選之縣市團委會則依本團年終評鑑辦法予以獎勵。

   (二)獲選之績優單位於本團團慶大會頒獎表揚。其送審資料(部分製作成影音檔)於會場陳列展出或應邀於各縣市活動中展示,供其他單位觀摩與學習。

   (三)獲選之績優單位名單及得獎事蹟摘要,刊登於本團團務通訊公開表揚。

八、附 則:

   (一)臺北市第一階段之初審評比日期將另行通知,敬請各單位鼓勵義工用心投入、努力經營本團社會團務之各項服務工作。

(二)本計畫經核定後公佈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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